公益性艺术(arts for public welfare),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管理与文化产业-艺术管理-概念,非营利性的、以社会效益为目的的艺术活动。公益性艺术多与各类公共空间合作互动,形成更广泛的公益覆盖。公益性艺术是以赋予公众公正、平等的艺术分享权利为己任,体现价值判断和精神指向的艺术行为。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公益性艺术会更多地介入社会生活,践行艺术审美教育和社会道义关怀的宗旨。公益性艺术包括演艺艺术、展示艺术、环境艺术等多种艺术形式。公益性艺术的执行主体,以国有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文化艺术机构为主,同时也包括具有公益情怀的社会各类艺术机构和自然人。公益性艺术的经费主要来源为国家财政预算,以国有各类文化艺术基金方式专项投入为主,并辅以社会各类基金作为经费补充。作为一种公共艺术服务提供,公益性艺术还包括艺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对大众的艺术启蒙和普及教育,进一步提高公益性艺术的艺术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