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治理(participatory governance),法学-社会学-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社会治理-社会组织,与相关政策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组织和政府一起进行公共决策、分配资源,实现合作治理的过程。理论源起参与式治理,理论上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新公共行政学派对“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反思,从关注公平和价值角度出发,倡导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过程。美国政治学家G.弗雷德里克森(George Frederickson,1934~2020)指出:“公共行政除了强调公共性之外,更要强调公民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角色和重要性,唯有公共行政纳入了公民角色,成为合作伙伴之后,才能共同完成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开展的“政府再造”运动亦把促进公民参与作为其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强调授权给社区和公民,鼓励公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倡导培育和提升公民自主组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