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后期尤其是20世纪以来,发生并流行于欧美国家的各种道德学说和流派的统称。主要有:实用主义伦理学、直觉主义伦理学、新实证主义伦理学、存在主义、新正统派、新托马斯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等派别的伦理学说。现代西方社会的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各种社会矛盾也不断激化,出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道德问题异常突出,道德虚无主义和怀疑主义情绪日益强烈。为了摆脱这一困境,提高道德的威信,西方一些哲学家和伦理学家逐渐转向探索伦理学发展的“新途径”,试图把伦理学建立在现代科学的形式上。20世纪初,以G.E.摩尔批判传统伦理学的“自然主义错误”为开端,一些伦理学派如直觉主义等,转向探讨道德判断和规范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它们是否具有客观基础、是否具有真理性等问题。从而改变了西方伦理思想发展的传统方向,出现如下几个主要特点:①形式主义倾向。直觉主义、新实证主义等伦理学派别,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特征,并在现代西方伦理学中,曾一度占统治地位,至今影响不绝。直觉主义、新实证主义不满意传统伦理学对道德问题的解决,力图把哲学的分析方法移植到道德领域,以建立“科学的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