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弹劾案是根据美国宪法第2条第4款规定,总统、副总统和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凡受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轻罪的弹劾并被判定有罪时,应被免职。如果有足够多的议员投票认同总统犯有“叛国、受贿、或其他重罪与轻罪”,国会将可以罢免总统的职位。而在历史上引发的一系列有关美国总统安德鲁·约翰逊、理查德·尼克松、比尔·克林顿以及唐纳德·特朗普的弹劾案。美国总统弹劾案,指1868年对美国总统安德鲁·约翰逊的弹劾案。安德鲁·约翰逊是继林肯被刺后而就任的美国总统。在内战后处理南方的政策上,他持宽容的态度,引起了国会中激进派的不满。国会激进派想削弱总统的权力,于1867年3月通过了两项法律。一是《军队指挥法》,要求总统须通过陆军上将发布所有军令,从而剥夺了总统直接统率军队之权;二是《任职法》,规定总统在任免内阁成员和其他行政官员事项上,必须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从而使总统难以支配自己的政府管理。安德鲁·约翰逊拒绝执行这两项新法律,认为它们违宪,并下令撤销陆军部长斯坦顿的职务,而参议院对这一决定不予同意,斯坦顿也拒绝离职。由此,总统与国会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