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盐卫生标准
(行业标准)
《食用盐卫生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指定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轻工业部制盐所、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主要起草人:丁秀英、胡克强、刘志达、周长英。 GB 2721-2003《食用盐卫生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本标准规定了食盐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
用户数据
参数表
继承树
构成树
关注人数:
0
技点进度:
0
/
0
题库进度:
0
/
0
技能进度:
0
/
关注级别:
取消关注
【参数模块正在开发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