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套便利人民群众的审判制度。由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分庭庭长马锡五首创。主要特点:(1)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2)手续简单,不拘形式,方便人民;(3)审判与调解相结合;(4)采用座谈式而非坐堂式审判。这种审判方式,既坚持原则,又方便群众,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人民司法审判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是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一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这一方式在边区政权所辖范围内得到普遍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