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因果实在论是科学哲学中科学实在论的一种观点。由美国科学哲学家普特南提出。它大体可归结为如下四条基本命题:(1)存在着独立于人的心智的实在(客体、事件、过程等)。(2)这些实在之间存在着(或者全少能)相互作用,因而也与人类相互作用,由此导致人类学习和认识这个世界的可能性。(3)世界、知识和语言从来都不是“既定的”,即一种在本体论上既定的、用概念规范好了的实在世界是没有的;人在认识世界时要依赖大脑中原有的概念框架,其大脑内并非是一块“白板”,而且这种认识是在概念框架与世界不断交互作用过程中完成的;语言中的概念框架是多元的,并不存着那种在语言概念上独一无二的即在语义上不可替换的概念框架。(4)科学只是描述这个世界上存在什么或不存在什么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