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同业拆借(Inter bank offered credit)指银行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一般均为短期,常常是今日借,明日还。同业拆借市场最早出现在美国。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按照美国1913年通过的《联邦储备法》的规定,加入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必须按一定比率向联邦储备银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20世纪30年代第一次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西方各国相继引入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控制信用规模的手段,随之同业拆借市场也广泛发展起来。所谓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银行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为弥补交易头寸的不足或准备金不足而在相互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主要是凭借信用,无需缴纳担保品。期限最短为l 天(日拆),最长为1年,多数为日拆到3 个月。利率取决于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一般低于对国内大客户的优惠放款利率。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关键利率是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