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对教育质量的监控正是政府保证这一责任完成的必备手段,通过统一的教育质量评估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六项具体目标,其中之一是要求“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6条原则,要求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以及“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