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可采储量是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具有开采价值并能获得经济效益,能从储层中采出的那一部分储量。单位与地质储量相同,用体积或质量表示,常用单位油为10^4立方米或10^4吨,天然气为10^8立方米。由于技术和经济条件(包括油价)都是变化着的,而且它们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又有所不同,因而要根据具体情况对可采储量值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重新计算。与地质储量类似,中国的可采储量一般也是指其累计探明可采储量。而在国际惯例中储量仅指剩余可采储量,仅在特定场合下使用的原地(in place)储量术语,其概念与中国的(累计)可采储量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