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客体是指公共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包括公共政策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和所要对其产生作用和影响的社会成员,即事和人两个方面。公共政策客体包括两个方面:物的方面与人的方面。制定与执行政策就是要改变政策客体系统的现有状态,或是将政策客体的现有状态向人们期望的符合社会发展目标的理想状态转变。政策客体系统的这一变化,从外因的角度看,是政策主体对政策客体作用的结果。如果从内因的角度来看,政策客体的变化,是政策主体的作用改变了政策客体系统内部物的方面和人的方面的关系的结果。因此,政策主体对政策客体作用的目的在于调整和解决政策客体内部人的方面和物的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