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可责性是指被害人自身有过错,应对自身被侵害承担一定责任。在犯罪一被崔过程中,由于被害人自身的某些原因,如持轻佻、疏忽等袭度,甚至具有引诱、挑衅、推动等行为,会促使犯罪一被害瞧发生,故被害人应对自身被害负一定的伦理或法律责任,并受到谴责。查明被害人是否具有可责性,是准确认定被害原因、预防被害,以及对罪犯公正量刑的依据之一,亦是对被害人进行补偿或赔偿时应予考虑的因素之一。被害人因害怕被视作精神病而拒绝治疗。或因经济原因无法获得适当的治疗,或因社会舆论的压力而自暴自弃,但常会进行自我药物治疗,滥用麻醉品或酗酒,导致酒精中毒、精神病态和社会行为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