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成立要件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者关于成立犯罪一般条件的学说。认为犯罪是具备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行为,因此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责任是犯罪成立的三个一般要件。(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参见“构成要件该当性”。(2)违法性。即犯罪必须是有违法性的行为。凡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一般都可以说是违法的,但是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阻却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虽然该当构成要件但不违法,因而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只有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同时又是违法的时候,才可以构成犯罪。(3)责任。即要使犯罪成立,除了行为该当构成要件而且又属于违法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人的责任。参见“有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