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项不当周延(injustifiable distributed of minorterm 或illicit minor) 亦称“小项扩大”或“小项非法周延”。三段论中的小项在前提中不周延,但在结论中却周延了的逻辑错误。违反三段论的“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的规则。例如,“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语言是社会现象,所以,凡社会现象是没有阶级性的。”例中的小项(“社会现象”)在小前提中作为肯定判断的谓项是不周延的,而在结论作作为全称判断的主项,却是周延的。这就犯了小项不当周延的错误。由于这个错误,该三段论的结论就不是由前提所必然推出的,前提的真实性就不能保证结论的真实性。因而其两个前提虽然都是真的,但结论却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