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阶段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的体现。它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在农村所开展的社会服务;农村社会工作的目的在于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增进农村的社会福利,推动农村的社会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如果按工作性质来划分,农村社会工作可分为消极被动型和积极主动型两类。所谓消极被动型的农村社会工作是指对发生各种困难的农村居民给予帮助或对已出现的农村社会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如对"五保户"进行救济、对受灾地区的农民给予援助等。所谓积极主动型的农村社会工作是指开展具有预防性和建设性的工作。预防是为了尽量减少农村社会问题的发生,如搞好疾病预防,防止生态平衡遭受破坏等;建设性工作指为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适应能力而进行的工作,如文化娱乐,农村文化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