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本于自然是三国魏何晏、王弼提出的哲学美学观点。意指儒家礼仪名教的根据在于道家的自然。名即名分,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定名分来教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魏晋时期,儒家与道家,即名教与自然思想已趋向结合,各玄家皆试图以道释儒或儒道互释,王弼《老子注》、《周易注》体现的正是这种援道释儒的宗旨。但在何种程度上结合又各持异说。其中以王弼、何晏为代表强调在不抑名教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名教寻找根据。哲学上,提出“贵无”沦,以“无”为本、体,以“有”为末、用,因此主张“崇本举末”、“崇本息末”.落实到名教与自然关系上,则提出以自然为本,以札义为末。自然是名教的原生依据;名教是自然的社会派生。自然、名教皆根始于“朴”,“朴”散为“器”(名教)。“朴”聚为“道”(自然)。这种以自然为本的哲学观必然会影响到魏晋人士的审美观,以自然山水与自然人性为审美对象,并崇尚一种自然玄远的审美境界。同时由于“贵无”思想影响,艺术上又产生“以形写神”(顾恺之语)、“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王弼语)等诸多美学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