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主观主义是一种用主观主义观点认识和解释道德本质与道德判断的伦理学理论。认为道德是人的精神的产物:道德判断的是与否必须以人们对各种道德现象的反应方式、感情视点为基础,在中国战争思想家孟子提出“广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的命题,把人心看作是道德的本源,并由此给人性以“善”的价值规定。明代思想家王守仁不仅提出“心外无理”、“心外无物”的视点,把人心视为社会人伦乃至世界万物之根本,进而将人心或良知规定为道德判断的唯一基础:“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近代学家沙夫茨伯利认为,公众情感是人的“天然情感”:人性中的这种道德情感.是一切道德价值与道德行为的最终根源。英句休谟则认为,人的情感是道德判断的标准,人们评偷一个行为原则的善恶与否,总是根据这一行为或原则是否满足自己的情感而定。人们关于各种道德现象所具有的情感、意见,对于决定这些现象的善恶与否具有一定意义。但伦理主观主义论者认为感情等道德心理对于道德现象的善恶与否起着决定的作用:甚至视良知等人们的道德心理为社会道德准则的唯一本源,从而得出唯心主义的错误结论,并往往导致伦理相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