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说,所谓社会利益结构就是社会成员之间以及社会成员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的一定模式。这种利益关系的一定模式是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从这方面说来,它的形成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就它形成的具体过程说来,又是离不开人们的意志与行为的作用的,是各社会成员之间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相互作用以及社会对这种相互作用的控制和调节的结果。在各社会成员的相互作用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人们掌握或支配利益资源的状况。那些能够掌握和支配对生产过程说来具有决定意义的利益资源(例如生产资料)的人们自然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占有主动的和优势的地位,相反的人们则只能处于被动的和劣势的地位。社会对这一过程的控制和调节是通过国家来实现的。而国家的控制和调节则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占有主动和优势地位的那部分社会成员的影响,从而使社会的控制和调节有利于他们的利益的实现。因此,利益结构形成的过程必然要伴随着人们之间各种不同的利益矛盾,也伴随着社会成员与国家之间的不同矛盾。因此,任何一种利益结构都既是社会利益矛盾的结果,又包含着新的利益矛盾,是人们之间利益关系运作中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