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释放的液态放射性流出物在受纳水体中的输运与扩散。核电厂常规排放到环境中的液态流出物包括冷却水、实验室废水、地板冲洗水以及经废液处理系统净化后的废水等,其放射性浓度属于或小于放射性液体废物分级中的低放废液。按规定,废液的排放应采取槽式排放方式,即待排废液收集在排放水箱中,经监测证明浓度低于排放标准后才允许排放。受纳水体可以是河流、湖泊、河口和海湾。对流出物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在水体中迁移计算的目的是给出在常规排放和事故排放两种情况下,放射性核素在水中的浓度分布及在岸边和水底的沉积量的分布,为辐照剂量估算提供依据。核素迁移计算的程序一般是先根据水文学资料建立流场方程,然后建立核素迁移方程。特点 流出物在不同水体中扩散有不同的特点。在宽浅的天然河流中,垂向迅速达到均匀混合。在恒定排放率条件下计算时可忽略纵向弥散,集中计算在横断面均匀混合前过渡段内的横向弥散。过渡段距离取决于河流宽深比、曲率、比降、糙度及排放口位置。岸边排放时,过渡段为河宽20~40倍;河中心排放时,过渡段为岸边排放过渡段的1/4。事故排放时河流中核素浓度计算要依据释放率随时间变化,考虑对流输运和横向纵向两个方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