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传播(government communication),文学-传播学-政治传播-【政治传播主体】,公共信息机构对政治信息流动进行管理、制定传播战略的行为。主要涉及政府设置媒体议程及其相关的媒体关系、信息传播、政治营销、政治战略等。内容传统的政府传播主要是基于政府新闻发言人与媒体记者之间的人际交流,属于政府公共关系的范畴。当前的政府传播转向更为复杂、精细地致力于影响新闻流动的专业化方向:①政府应用新闻管理、修辞与象征性行动来进行政治信息的生产;②塑造政府人物的个性化形象;③通过框架设置、舆论操纵等构建虚假新闻与传播战略。其中,舆论操纵指新闻管理者通过与新闻记者的互动来定义政治议题。舆论操纵的最简单模式是:强调议题里某些最吸引目标公众或目标媒体的特征,同时避免不被期望的特征;之后进行常规的观察,适时调整。当信息有失去控制的可能时,政府传播会应用去主题化的方法转移社会的注意力。在中国,政府传播的首要内容是发布新闻,以新闻发布会为主要形式;其次是报告国情;另外还包括政府人物传播、活动传播(如大型活动、会议、会展和论坛等)、政府公开述职、政府广告、政府形象宣传片、政府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