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族共和(the five-nationality unity for a republic),法学-民族学-中国民族史-中国民族史-〔民族观、制度与政策〕-五族共和,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统治后,处理各民族关系的新口号。后成为孙中山民族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末立宪派提出的“五族大同”主张“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以促进满汉间的平等与融合,对抗革命者“排满”主张所带来政治失败的危险。1907年,立宪派人物杨度在其《金铁主义》称“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为一……亦为至要之政”。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统治后,面临巩固革命成果并重建国家政治秩序的挑战。在南北议和过程中,立宪派的代表人物张骞明确提出了“五族共和”论,为南方政府所接纳。“五族共和”成为辛亥革命胜利后中国社会各政治力量最基本的共识,究其原因为中国多民族统一的政治传统和各方势力趋和的政治取向,具体而言,对于旧政权的王公贵族而言,“五族共和”有利于缓解冲突关系,对于革命者而言有利于巩固革命成果。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宣称:“国家之本,在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