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协商(village affairs consultation),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乡村治理-乡村治理体系-村民自治,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村务协商会等村务协商组织或形式,广泛有序参与村务管理的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实践。形成背景村务协商是发展基层民主、推动村民自治制度不断深化发展的重要过程,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基层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自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一直重视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法定村务协商组织或形式。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2017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强调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2019年6月,《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