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funds for construction),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与项目管理-工程工作系统-建设资金,是指政府、企业等建设主体投入,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建筑、装饰、土方、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节能环保、铁路、公路建设,促进地方、部门、企业生产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和其他方面拨款、银行借款、内部形成和结算中占用其他单位账款等。国家和其他方面拨款是建设单位的无偿性建设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主要有预算拨款和自筹资金两种。预算拨款是由国家财政预算拨给建设单位用于建设的资金。自筹资金是由地方财政、各部门和各单位自行筹集并经批准拨给建设单位的资金。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①各地方、部门、企业单位用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并须经国家综合平衡后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②自筹资金来源必须正当,数量要落实,使用要符合规定,不准乱拉和挪用、挤占其他用途的资金。③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施工力量必须落实,不得挤占生产维修、支援农业和供应市场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