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舞蹈(environmental dance;site dance),艺术学-舞蹈学-综论,注重与环境融合并突出身体在真实场景和现实环境中的感性经验及理性认识的舞蹈形式。舞蹈种类的一种新类型。20世纪60年代,R.谢克纳最早提出“环境戏剧”的概念,后演变为“环境舞蹈剧场”。60~70年代西方后现代及先锋舞蹈家们不断地进行环境舞蹈的艺术尝试,80年代后编导们从形式入手逐渐赋予环境舞蹈更深刻的内涵。进入21世纪以后,环境舞蹈在中国成为颇受关注的艺术形式。环境舞蹈最初旨在打破传统舞蹈表演的镜框式舞台空间,后逐步形成以身体作为艺术介入环境的首要载体,强调身体与所处环境相互渗透并在其中共同构筑特殊的动作语言,以展现舞者身心与环境即时即刻的交融和当下意义的不可替代。环境舞蹈的特点主要有3个方面:①打破常规的剧场观演与交流方式,观众与演员作为一个整体,从而产生一种共享的体验感受;②通过对环境的处理、改造来“创造”一个新的环境,或者是舞蹈在特定空间中进行布景式对话;③表演的位置灵活可变,可以分布于整个场地空间,也可以是多个独立的表演事件竞相吸引观众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