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庭(Military families),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军事社会学,一方或者双方军人结成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模式。军人家庭的演化孕育在社会各种阶段的婚姻家庭形态之中,受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道德文化风尚的影响。中国古代军人家庭的特点是:①婚姻的特色往往不是个人间的关系,而是群体之间的契约。婚姻中借契约所建立起来的关系即使其中一方死亡,甚至双方死亡,其关系仍然持续。②婚姻并不一定是单偶的,对于古代的军事首领来说,可以同时签订多个婚姻关系,可娶妻纳妾若干。③婚姻可以将经济关系或政治联盟作为主要考虑因素,而性关系为次要因素。家庭是人类社会最简单、最普遍、最初级形式的社会组织,军人家庭也是军人生活领域中最为普遍的细胞。现代中国军人家庭的属性表现为:①社会属性。军人家庭虽然是一个独立的小社会,但却不是孤立于国家这个大社会,军人家庭生活方式和质量都离不开社会的影响。②军事属性。军事制度对军人婚姻条件有制约性,对机要工作人员、舰艇人员、空勤人员、国防尖端科研人员的配偶,审查更为严格,军人一律不能与外国人结婚。③法律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