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赘原理(handicap principle),理学-生态学-〔分子与进化生态学〕-进化生态学-选择-累赘原理,解释动物间发生具有欺骗性质的行为过程中会展示出自身可靠的或真实的特征这一现象在进化过程中受选择机制的理论。又称不利条件原理。由以色列生物学家A.扎哈维[注]于1975年提出,最初用来解释动物性选择性状的进化。这一原理认为可靠的信号代价很高,以至于那些不具这类信号或信号不明显的个体无法承受。性选择由C.R.达尔文提出,用以解释动物中那些不利于个体存活但对异性具吸引力的性状的进化,例如雄孔雀又长又漂亮的羽毛、雄鹿发达的鹿角。达尔文认为雄性这类夸张的性状虽然不利于它们的生存,但是由于更多、更好的雌性个体青睐这类性状发达的雄性,从而得到补偿,因而这类性状得以保存并不断强化,但达尔文并没有给出为何雌性个体会青睐这些性状。英国统计学家和生物学家R.A.费希尔[注]认为最初这些雌性青睐的性选择特征与雄性个体适合度有关联,雌性个体能分辨出这种关联并据此选择雄性个体,经过一系列的性选择过程,最终达到十分夸张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