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要素(location factors),理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工业地理学-工业布局-区位要素,影响区位主体选择某特定地点的原因,是经济地理学古典工业区位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区位要素是1909年德国经济学家、地理学家A.韦伯(Alfred Weber,德国,1868~1958)在研究工业区位时最早提出的概念。韦伯将区位要素定义为经济活动在某特定地点进行时所得到的成本优势,并将其归纳为两类:区域要素和集聚或分散要素。①区域要素。劳动力成本的空间分布差异和运输成本等造成工业企业在特定地点分布的地理因素。②集聚或分散要素则与地理无关,解释了由于企业集中造成的该地点成本降低或租金升高而引起的企业集聚或分散的现象。与重视区位要素中的成本作用不同,1958年以A.廖什(August Lösch,德国,1906~1945)为代表的利润极大化区位理论从需求因素出发,指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区位不一定是成本最大节约的区位,而是收入和成本的差最大的区位。即区位因素不仅包括成本因素也包括收入因素,更确切地说是二者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