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rural family),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农村,分布在乡村,以从事农业活动为主的家庭。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村家庭是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和组织形式,具有明显的自给自足性特征,它在人口再生产和家族延续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社会流动的加快,农村家庭的结构和功能都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自1949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家庭也呈现出一系列新变化。①家庭结构。传统的农村社会家庭形式以直系家庭、联合家庭等大家庭为主要形式,三代或多代同堂现象较为普遍。因为无论是从人口的再生产,还是从生产资料的再生产来说,大家庭能够比小家庭提供更多的保障。这种家庭生活模式既可保障家庭成员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传统小农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但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家庭的规模逐渐缩小,核心家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家庭结构日趋简单化。②家庭功能。传统农村家庭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可满足家庭成员延续、生存、教育、情感等多方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