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密度(the density of contract),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经济学与产权理论〕,契约的复杂程度或密集程度。一组契约的密度越高,表示契约越复杂。在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比较优势来源于要素禀赋,即劳动力或者资本充裕度。但是,自21世纪以来持新国际贸易理论(将国际贸易的研究范畴从传统贸易理论研究的产业间贸易,转变为研究同一产业内部有差异的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所做的选择的理论)的学者将不完全契约理论引入国际贸易框架,拓展了比较优势的来源。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N.纳恩(Nathan Nunn,1974-07-09~ )认为,一个国家的契约实施能力也可以成为一国贸易的比较优势来源之一。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当契约是不完全的时候,实施质量更好的国家将会有更少的投资不足,从而在生产关系专用性产品方面有更好的成本优势。换言之,制度质量或者契约实施水平越高的国家,就越是在生产复杂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这里的复杂产品基本上可以理解为高科技或技术密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