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实践(spatial practice),理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社会文化地理学-社会地理学-空间-空间实践,具有空间特性的人类活动,或者是特定社会形态的存在场所,它既是人类各种物质实践活动的行为本身,也是这些活动或行为的结果。包括特定的区位、空间集合特征,以及它们背后的社会关系。空间实践是H.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91年在其著作《空间的生产》中提出的概念。如同所有的社会实践一样,人们的空间实践在概念化之前就是鲜活的;但是相较于表征空间,人们的空间实践之空间性要呈现为被感知到的部分,并由个体通过自己的形式来表达,例如每个人的距离感、体积感。它们往往成为空间思辨的首要对象,但是被人们感知到的部分并不是表征空间的全部。空间的实践如果不被人们建构出来的空间的表征呈现出来,它们就会随着感知者生命的消失而消逝。只有当人们在空间实践的基础上建构出空间的表征,才能使个体被感知到的空间慢慢地被更多的人接受,尤其是被后世的人们接受。这种接受也是一种形式的认同,它会影响到人们空间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