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回购(Water right buy-back),工学-水利工程-〔水权与水市场〕-水权-水权交易,中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对已确认的水权进行购回的行为。在中国,水权回购是水权交易的一种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两种水权回购情形:第一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可以通过政府投资节水形式回购取水权,也可以回购取水单位和个人投资节约的取水权。回购的取水权,应当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尚有余量的,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进行配置。第二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以回购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水权,回购的水权可以用于灌区水权的重新配置,也可以用于水权交易。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了水权回购机制,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