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阶体制(hierarchy of church),哲学-宗教学-基督教-〔制度、法规〕-教阶体制,教会内以圣事形式所彰显的全体神职人员的等级划分。又称教阶制、圣统制。从词源上来看,“hierarchy”源于希腊语“ἱεραρχία”。该词由两部分组成,“ἱερα”的意思为“神圣的”,“αρχία”的意思是“指挥、命令”,本意为“教士的管理”。此后则表示中性的“等级制”,然用于指教会内的体制,则被称为“教阶制”。就教会体制而言,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和个别的基督新教派别均保留有“教阶制”。“教阶制”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仅指全体神职人员的等级划分,后者则指全体信徒的等级划分。狭义的“教阶制”较为通用,一般分为三个基本的等级序列,自上而下分别为:主教、司铎(神父)、执事。其中,主教、司铎(神父)为司祭职(ad sacerdotium),而执事则是服务职(ad ministerium),无资格举行圣事。具体而言,主教拥有司祭的全部权力,而神父没有祝圣神父和主教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