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縻卫所(ethnic weisuo guard),法学-民族学-中国民族史-中国民族史-〔民族观、制度与政策〕-羁縻卫所,中国明朝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单位。卫所制承袭自唐代府兵制和元代禁卫军卫所,明代主要设置在东北、西北和四川西部、青海、西藏地区。明初采取“守备为本”的治边思想,朱元璋认为“御边之道,固当示以威武,尤必守以持重”,明朝建立卫所制度并将这一制度推广至边疆各地。羁縻卫所一般由归附少数民族首领担任都督、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镇抚等职,且官职基本上是世袭的,由朝廷发给敕书、印信,使各统其众,因俗而治,直隶于兵部,主要用于对付外来侵扰、平定各族各部头人反抗和镇压各族人民起义,兼有管军、领土、治民之权。羁縻卫所的名称及官职等级皆以该部人数多寡、势力强弱而定,立功者再升级受奖。为维持卫所生存,明朝又辅之以屯田,以解决士兵军饷和官员薪俸。羁縻卫所的设置为维护明朝边疆稳定以及开发边疆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