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戒律(Taoist discipline),哲学-宗教学-道教-〔方术、仪节、规戒、称谓〕-道教戒律,中国道教约束道士思想言行、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的条规,是道士、信徒必须遵守的宗教法律条文。初期戒律简约,为五戒、八戒,内容与佛教基本相同,《老君想尔戒》为早期天师道戒,主旨为戒贪欲,守清静。两晋南北朝时,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沿袭佛教形式,汲取儒家纲常名教观念,出现了《思微定志经十戒》《十二可从戒》《无上十戒》《无得戒》《有得戒》《九真戒》《老君三十六戒》《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等新戒。戒律是依所授道经品位序次相传授的,各派中法师品位有高低的不同,经文、戒文不可混淆杂授,这样便形成了严格的教门经戒传授序次。法师传授时,可单授经文,亦可单授戒文,或经戒同授。道教的律条根据戒文来订立,戒文以防范为目的,而律条主要以惩罚为手段。唐时律文多以《天师老君玄都律》《女青鬼律》《四极明科》《明真科》《千真科》《女真科》等为主,并沿用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