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研究(community studies ),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区-〔基本概念〕,运用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对社区进行的理论分析及实地调查。又称社区分析。社区研究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将社区置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围绕着社区而进行的整体调查,包括社区共同体、社区邻里关系、社区资本、社区权力结构等。社区研究的创始人为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从整体看,社区研究应区别为两种研究取向,即本体论和方法论。前者可称为“社区”研究,后者可称为社区研究。两者有内在联系,有些研究同时具有这两个层面的意义。本体论意义上的社区研究是把“社区”作为一个客观实在和相对独立的研究主体和研究对象来对待,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滕尼斯于1999年对人类结合形式做出的“共同体”与“社会”的抽象二元化分法。正是在本体论上讨论“社区”,才会有西方学术界围绕着传统社区在现代城市中的命运究竟是“社区失落[注]”“社区存续[注]”还是“社区解放[注]”的争论,并延续到中国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