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险(public order insurance),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政府、综合治理部门和商业保险人共同探索的、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机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主要服务基层的一种社会风险管理机制。治安保险通常由综合治理部门组织协调,以一系列合作协议为基础,采用集体组织投保的方式。治安保险以居民所在的乡镇、行政村或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机构为单位,社区中的居民每户定期交纳一定的费用。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保险费,用于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另一部分作为治安防范经费,用于加强基层治安管理基础建设。治安保险主要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开展,帮助农村的治安防范工作由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向市场主导的方向转移。有些开展了治安保险的地区,在组建综治巡防队伍的基础上,成立了社会团体组织,从而调动了多方面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的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