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政府(Regional Government),管理学-公共管理-城市与区域治理-跨域治理,在一定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政府,为促进区域发展,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而进行沟通协作的政府集合体。区域政府的特征表现为:①跨区域性,即区域政府是在一定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政府的总称。②沟通协调性,区域政府强调地方政府之间进行沟通协作,达成共识,促进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③平等性,区域政府的组成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共同遵守彼此之间签订的协议。④经济性,区域政府既具有行政区域的内涵,也具有经济区域的特征,区域政府的存在有利于打破区域间的市场壁垒,促进区域间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作为区域间合作建立起来的区域政府,具有政治、经济、文化职能。其职能主要来自中央政府部分职能的让渡、对地方政府职能的补充。同时人口迁移造成的空间转换、新的区域问题形成、政府体系的转型等因素促进区域政府职能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