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物品(high toxic substances),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纳入国家高毒物品目录,需要进行特殊管理的物质。物品是否属于高毒物品,须从急性毒性、慢性毒性、人群发病情况、致癌性和可能对环境、健康的长远影响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考虑实施特殊管理的难度和中国职业病发病情况来确定。根据以上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遴选出54种高毒物品,列入《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高毒物品的范围包括:①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作业环境暴露最高容许浓度中MAC<1或者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1,并且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②被国际癌症研究所(IRCA)认定的人类致癌物,并且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③根据1990~2001年职业病统计年报,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各前10名并被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