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规则(liability rules),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法经济学-法经济学的谈判分析范式,当一项产权被责任规则保护时,非产权持有者可以不经持有者的同意而“使用”其权利(侵权),但必须向产权持有者支付法院所规定的价款(赔偿金)的规则。与财产规则不同,责任规则是国家用于保护产权的方式之一。提出责任规则是美国法学家G.卡拉布雷西和A.D.梅拉米德[注]于1972年在其经典论文《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转让规则:“大教堂”的一幅景观》(Property Rules, Liability Rules, and Inalienability: One View of the Cathedral)中提出的。当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他们认为,可以运用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不可让与规则来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