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标广告(straw marker),文学-传播学-广告-广告史-外国广告史-中国古代广告,中国古代实物广告形式之一。又称草芥、草帚。草标一般插在待售物品上,作为出售的标志物,或放置在店铺醒目处,吸引顾客注意。由于在民间交易过程中被广泛使用,便约定俗成地成为具有特定意义的招幌。“草”有贱的意思,插上草标意为贱卖。在中国古代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从日常生活用品,到贫困人家因生活所迫出卖儿女,都会使用草芥。《水浒全传·汴京城杨志卖刀》曾提到:“(杨志)当日将了宝刀,插了草标儿,上市去卖。”这里的草标就成为特定意义的招幌。《水浒全传·鲁智深大闹五台山》里有这么一段文字:“远远地杏花深处,市梢尽头,一家挑出个草帚儿来。智深走到那里看时,却是个傍村小酒店。”这里的草帚,就是小酒店的实物招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