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影剧(shadow play),艺术学-戏剧学-戏剧概论-戏剧体裁,一种由表演者操纵的皮制(或纸质)影偶(又称影人)表演的戏剧形式。皮影剧最早兴起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土耳其等亚洲国家,随后传入欧美各国。皮影剧演出时,表演者根据情节要求及形象特点,一边操纵影偶做出相应的动作,一边随着影偶的动作述说台词或配以音乐,同时,借助灯光将影偶的动作影像投射在半透明的幕布上,供观众欣赏。皮影剧具有木偶剧的艺术特点,也是以操纵和配音为其主要的表演手法。中国西汉(公元前2世纪)时已有方士在汉武帝面前耍弄影戏。印度大约在2世纪已有关于皮影剧的文字记载。巴厘岛的皮影剧兴起于17世纪。《日本游戏史》载1674年日本已有职业性皮影剧演出。原初时的皮影剧大都与巫术、宗教活动相关,至今尚有用于祭祀活动的皮影剧表演。中国的皮影戏自宋以降,渐变成为一种市民喜闻乐见的表演艺术。元代则把皮影戏作为宫廷和军中之乐,将其传到波斯等阿拉伯世界及土耳其、希腊等国。至今,希腊和土耳其仍称其为“中国皮影”。13世纪末,马可·波罗等将皮影戏带回意大利。18世纪,中国的皮影戏先后传入英国、法国、德国。皮影剧的操纵技艺以中国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