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制(The system of One Province),历史学-中国历史-辽宋西夏金史-金朝,中国金代中后期的中央官制。金熙宗“天眷官制”确立,三省六部制取代金初国论勃极烈制度。三省制以尚书省为主。正隆元年(1156)五月,颁行“正隆官制”,革除三省时期徒有虚名的门下、中书二省,只存尚书省,确立一省制,将门下、中书二省所属的必须保留的机构纳入尚书省之中。尚书省成为中央唯一的最高政务机构,省以下机构,有院、台、府、司、寺、监、局、署、所,各统其属,以修其职。尚书省以太师、太傅、太保三师与太尉、司徒、司空三公领宰执。尚书令一员,正一品,总领纪纲,仪刑端揆。左、右丞相各一员,从一品,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万机。左、右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为执政官,是宰相之贰,佐治省事。与金熙宗“天眷官制”的三省制宰执集团相比,撤销了三省制时期的平章政事两员,总人数为7人。大定二年(1162),复置平章政事,定员2人,与左、右丞相同为宰相,直至金末不变。大定年间尚书令一职向荣职转变,左、右丞相地位提高,掌握着尚书省大权。金末,左丞相一职也不再轻易授人,平章政事成为宰相的主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