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制(bilingualism),文学-语言文字-历史语言学及语言接触-语言接触,在一个言语社区中,当中的成员有能力运用两种不同语言或方言,在日常生活的各种场合中进行沟通。有能力运用两种以上的语言或方言的情况,则称作多语制。在言语社区中具备这种能力的成员被称作双语人。双语人所使用的语言,一般来说,除了自己的母语外,还能运用另一种后来学会的第二语言作沟通。例如,在中国香港,有很多人的母语是粤语,同时也具备英语的使用能力。运用语言一般包括听、说、读和写四个范畴。邹嘉彦、游汝杰根据这四个范畴为双语人的第二语言使用能力做出了划分,指出双语制可以区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半双语:只能听、读第二语言,但不能说、写第二语言。第二种,全双语:能听、说、读、写第二语言。而按照双语人使用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能力做比较,又可以区分出以下各类:第一种,双语不均衡:即运用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能力并不相同,使用第一语言的能力优于使用第二语言的能力。第二种,双语均衡: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运用上具有相同能力。而这类双语人又可以细分为两类。①双语同等:两种语言同等娴熟,他们第二语言的运用能力和一个单语人相差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