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论(the arguments of custom),历史学-中国历史-〔史学史〕-〔古代部分〕-〔历史理论·古代〕,中国古代关于社会风俗的形成、特点、社会地位、历史作用等问题的理论性认知。甲骨文中已有“风”字,“俗”字在西周金文中亦可见到。《诗经·周南·关雎》之序,有“美教化,移风俗”一语,不仅说明“风俗”一词在汉语古文献中出现得很早,而且表明中国古代先民很早就对风俗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及改变社会风俗的方法皆有所认识。 中国古代的风俗论主要包含4个层面:①重视研究风俗。例如,对“风”与“俗”的定义与区别。汉代班固《汉书·地理志下》:“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东汉末年,应劭写了我国最早的风俗专著《风俗通义》,分别从客观物质条件与人的主观特点两方面来理解“风”与“俗”两个概念。南朝刘勰更清晰地表述了风与俗的区别与联系,认为“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刘子新论》)。风与俗虽然各有侧重,但都是对一定时空范围下人们生活模式和情感的概括,是地方文化的表征。②对风俗形成的原因有着深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