掣签法(draw lots),历史学-中国历史-明史-典章制度,中国明代后期沿袭至清的吏部选授迁除官吏的方法。在明代,吏部对于官僚队伍中的中下层文职官员的铨选,有诸如大选、急选、拣选、远方选、举人乞恩选、岁贡就教选等多种途径。通常在大选和急选开选的前两天,吏部依据选人的才能,预先拟出任命方案。至开选之日,将方案呈请皇帝批示后,立即照本填榜,公布新官名单,并宣告选事完毕。洪武(1368~1398)年间曾在官员铨选授职的过程中采取拈阄的方法,但并不是常制。万历二十二年(1594),孙丕扬任吏部尚书,针对当时内阁不断侵挠部权、行贿请托的形势,拟出一个用掣签方式选授文官的方案,防止阁臣争夺铨选权。用竹签若干预写所选的机构及姓名等,杂置筒中,皆由选人自掣。掣签法首先施行于急选,然后援用于大选。在开选之前,吏部在各签上写明该选之地,并将签分别归入按北五省、中五省、南五省之分而设置的北、中、南三签筒中,另一方面得将由本部划拟、经皇帝审批的选人当授何职填于榜上。在开选之日,吏部引选人至东阙进行唱名抽签,选人由榜上获官职,从签上选定任职地方。之后,掣签之法不断调整,终明之世不复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