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法(the method of difference),哲学-哲学-逻辑学-逻辑,探求因果联系的一种逻辑方法。又称求异法。在被研究现象出现和不出现的两个不同场合中,如果其他情况均相同,只有一个情况不同,它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场合中存在,而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场合中不存在,那么就可以推测,这个唯一不同的情况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联系。例:测试者在斯坦福大学附属幼儿园里选择了一群4岁的孩子,这些孩子多数是斯坦福大学教职员工及研究生的子女,他们的基本情况相差不大。测试者让这些孩子走进大厅各自坐下,然后在每位孩子的座位前放1块软糖。测试老师对孩子们说:老师出去一会儿,如果你能坚持到老师回来还没有把自己面前的软糖吃掉,老师就再奖励你1块。如果你没等到老师回来就把软糖吃掉了,你就只能得到你面前的这一块。在十几分钟的等待中,有些孩子缺乏控制能力,经不住诱惑,把糖吃掉了。而有些孩子领会了老师的要求,尽量使自己坚持下来,以得到2块糖。他们用各自的方式使自己坚持下来。有的把头放在手臂上,闭上眼睛,不去看那诱人的软糖;有的自言自语、唱歌、玩弄自己的手脚;有的努力让自己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