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八体(eight script-style in Qin),文学-语言文字-汉语文字学-比较文字学,秦始皇时所定的8种字体。包括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和隶书。又称秦书八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云:“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大篆”古代也称“籀文”“籀书”,是历史上对传说由周宣王太史籀编纂的《史籀篇》里所使用汉字的习惯性称谓。“小篆”也称“秦篆”“篆文”“篆书”,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秦文字的基础上逐渐演化而成,秦统一后经过整理规范的字体,其线条婉曲规整,粗细一致,笔画疏密匀称。“虫书”后世也称“鸟虫书”“鸟书”“鸟篆”,是春秋战国时期流行于南方楚越地区,或在字形中夹以鸟虫图案作装饰,或字形线条呈鸟虫状婉曲变形的美术化字体。“隶书”又称“佐书”,是在秦系文字的基础上用方折的笔画改变篆书圆转的线条,字形方正平直、笔画形态有波磔变化的字体。所谓“刻符”,是指刻于符节之上的一种字体。战国中期的杜虎符、战国晚期的新郪虎符、秦统一后的阳陵虎符,都是此类刻符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