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郎庙(Laolang Temple),艺术学-戏曲学-〔中国戏曲史〕-古代戏曲-清代地方戏,中国戏曲行业供奉老郎神的建筑物,后演化为戏曲行业组织所在地的代名词。清代各地新建戏曲班社和科班的质量、规模都远超前代,艺人数量随之猛增,因而纠纷迭出,需要一个公议调解机构,同时承应堂会、差戏等演出活动也需要一个行会性质的中介。为调节内部矛盾、维护行业利益、维持正常运作,具有行会性质的组织“老郎庙”应运而生。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老郎庙,著名者如顺治八年(1651)重建的湖北沙市老郎庙,徐承烈《越中杂识》所记绍兴蕺山书院在康熙五十五年(1716)后“为优人所居,供唐明皇于中”的老郎庙,李斗《扬州画舫录》所记扬州“城内苏唱街老郎堂”等。此外,据钱思元《吴门补乘》、范锴《汉口丛谈》、杨掌生《梦华琐簿》记载,南京、汉口、广州等地也都有老郎庙。老郎庙不仅“为梨园清音集议之所”,有的直接是戏行组织的办公地,即梨园公所或梨园公会,老郎庙会首为本行中技艺超群、年长资深、德高望重之人。《扬州画舫录》卷五“城内苏唱街老郎堂”条记:“每一班入城,先于老郎堂祷祀,谓之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