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议(Oecumenical Council),哲学-宗教学-基督教-〔历史事件〕-公会议,基督教世界性主教会议。又称大公会议。“大公”一词源自希腊文“oikoumenikos”,意为“普世性的”。4~8世纪召开的前七次公会议为东、西两派教会(即后来的东正教和天主教)共同承认。从9世纪的第八次公会议到20世纪的第二十一次公会议,则不为东派教会承认,实际上只是天主教最高级别、最大规模和最为重要的世界主教大会。基督教新教各主要宗派则只承认前四次公会议。自2世纪起,基督教会已形成由地区或教区的教会负责人(主要是主教)召开教会会议来解决教义、教规、礼仪、制度等问题的传统。但在基督教尚无合法地位的条件下,教会会议的影响只限于一定地区,不具有普世意义。基督教合法化之后,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于325年召集帝国境内约300名主教,在尼西亚举行了第一次普世会议,会议决议开始对各地教会都具有约束力。由罗马皇帝召集的公会议共有7次,号称“七大公会议”,其间基督教东、西两派的教会尚未正式分裂,故这些会议的合法性得到后来的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