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舞(character dance),艺术学-舞蹈学-综论,古典芭蕾的一种舞蹈体裁。舞剧编导汲取民族民间舞蹈的素材及其基本特征,结合芭蕾舞剧的需要,创作出来的具有民族特性、人物性格或职业特征的舞台舞蹈。17世纪欧洲宫廷宴舞中凡表现手艺人、农民、乞丐、水手、强盗等人物的舞蹈都被称为性格舞。19世纪浪漫主义芭蕾女演员F.埃尔丝勒在古典芭蕾技术的基础上,吸取民族民间舞蹈精华,创造出情感炽烈极富表现力的性格舞蹈,被视为是对性格舞蹈的重要发展。意大利编导C.布拉西斯认为,芭蕾中任何一段民间舞蹈都可称为性格舞蹈,这一概念沿用至今。19世纪,法国芭蕾编导A.圣-莱昂和M.佩蒂帕在芭蕾作品中都创造出大量带有民族风格的表演性舞蹈,并以此作为舞剧重要的表现手段。20世纪苏联的芭蕾编导M.福金主张性格舞蹈要忠实于民间,又要符合舞台标准,他编导的以西班牙民间舞蹈霍塔为主的《阿拉贡的霍塔》《伊戈尔王子》中的“波洛维克人之舞”等,对性格舞蹈的形象性和情节作了新的探索,创造出感人至深的形象,赢得盛誉,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